深圳市卫生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粤卫科函[2006]13号),我局开始组织申报200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要求:按照省卫生厅文件要求,必须是副高(含副高)以下技术职称、在研课题不得超过两项的在职人员。凡有2002年及以前的市科技计划项目、2003年及以前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未按规定结题者,均不能申请。
二、课题申报工作由我局委托市医学信息中心受理,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上报省卫生厅。申报具体事宜见市医学信息中心《关于受理200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