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和出差休假制度的通知
(三政〔2007〕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和出差休假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市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和出差休假制度
为科学安排市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规范出差休假制度,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事活动
(一)市政府领导的内事活动,统一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领导分工及有关规定有计划地进行安排。
(二)安排市政府领导的内事活动,坚持从严掌握的原则。大力精简领导出席的各类会议,压缩、改革各种剪彩、奠基、颁奖、会见和照相活动,尽量减少领导的事务性活动。市政府领导除出席全市性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外,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召开的会议、举办的活动。
(三)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均应事先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大型会议、综合性活动由秘书长指定科室承办,一般会议和主管领导活动由有关专业科室承办)报秘书长审核,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凡经批准安排市政府领导出席的内事活动,有关部门或县(市、区)应提前向领导提供较为详细的活动方案和背景材料,需要发表讲话的还应附上讲话提纲。
(四)对邀请市政府领导题词、签发贺信应从严掌握。凡要求领导题词、签发贺信的请示、函件,均需先经所属县(市、区)政府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其办公室行文并附题词说明或签发贺信的理由等有关材料,送市政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履行报批手续。
市政府领导的题词、签发的贺信,统一由市政府办公室按公文运转程序将原件转交有关单位。有关单位要正确使用,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拆用、拼用,不得断章取义,不得作为要编制、要钱、要物和上项目的依据,更不得作广告。
(五)对市政府领导内事活动的宣传报道应从严控制,凡领导组织或经领导批准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应按照经审定的方案进行新闻报道。领导出席部门或地方举办的会议和活动需要新闻报道的,应经出席的领导批准。领导下基层调研,需要新闻报道的,报道内容应经领导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