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定
(濮政〔2007〕36号)
近年来,市人口计生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瞄准人口计生工作在全省“争先创优”的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措施,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三年控制在5‰以内,高质量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实现了“一低”的战略目标,促进了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争先创优”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清丰县、南乐县先后成功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计划生育多项重点工作受到省好评,行风建设连续两年在全省保持先进位次,市人口计生委濮阳市人民政府文件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市人口计生委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