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深圳市卫生局《议事规则》等14项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方案
为扎实开展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卫生部、深圳市和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促进各单位切实贯彻执行市卫生局制定的《议事规则》等14项制度,并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推进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提高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的各项工作。
二、检查对象
市卫生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市卫生局制定的以下14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1、关于推行《医务人员服务承诺》的通知
2、深圳市医疗卫生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
3、深圳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励和处理办法
4、深圳市卫生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5、深圳市卫生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6、院务公开
7、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
8、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9、深圳市卫生系统内部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10、关于加强和规范卫生经济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
11、关于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医疗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12、深圳市卫生系统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13、深圳市卫生系统零星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14、深圳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
(二)针对在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和薄弱关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健全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自查与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各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自查,并于10月30日前将14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市卫生局治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