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督查指导,在巩固扩大成果上见成效。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和指导,掌握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使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扎实开展。
在督导内容上,要紧扣我局制订的反腐纠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14项制度,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对14项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重点帮助,认真督促落实;对制度的执行存在缺陷和不足的,要及时督促修补,不断完善,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对制度的程序性不严密、操作性不强的,要督促制定实施细则,将一些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规定;对经过实践检验取得成效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在督导方式上,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与有关人员访谈、发督办函、现场督办、实地检查指导等多种方式进行。要不断改进方法,提高督导工作水平和效率。
在督导措施上,市区卫生局要实行分级督导检查,层层抓好落实。市卫生局适时安排对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的督导工作。各级督导组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突出工作重点,严肃工作纪律,保证督导质量。要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督导机制。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要随时与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流督导工作信息,及时发现整改提高阶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总结提高,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形成全市卫生系统一盘棋、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投入足够精力抓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求职工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好,在整改工作中为广大职工做出表率。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检查梳理工作,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
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要深入基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使整改方案和措施切实可行、重点突出、措施到位,广大群众对整改结果满意。
我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整改提高阶段工作从2006年10月16日开始,到12月底前结束。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要及时布置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整改方案于10月23日前报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