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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林牧渔业局关于印发《二00六年度徐州市林牧渔业系统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徐州林牧渔业局关于印发《二00六年度徐州市林牧渔业系统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徐林牧渔[2006]113号)


各县(市)、贾汪区林牧渔业(多管、农林、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产)局,云龙、鼓楼、泉山、九里区农办,徐州经济开发区农发办:

  经研究决定,现将《二00六年度徐州市林牧渔业系统目标考核办法》印发,希贯彻执行。

  附件1:二00六年度徐州市林牧渔业系统目标考核办法
  附件2:考核指标分解(一)
  附件3:考核指标分解(二)
  附件4:考核指标分解(三)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二〇〇六年度徐州市林牧渔业系统目标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好地体现目标考核的科学、公平、合理的原则,推动全市林牧渔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省农林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听取各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提出2006年度林牧渔业系统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六县(市)、贾汪区林牧渔业(多管、农林、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产)局以及承担林牧渔业工作任务的云龙、鼓楼、泉山、九里区农办、徐州经济开发区农发办等。

  考核内容为年度林牧渔业增加值、高效种养殖面积、规模养殖比例、招商引资规模以上项目投资额、产品出口额、利用外资实际到帐额、农民人均纯收入、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和行政执法工作等。

  考核分为两组,六县(市)、贾汪区主管局为一组,四城区农办、徐州经济开发区农发办为一组。

  二、考核程序和办法

  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分工,由各分管局长及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共同负责。考核程序为自查上报、检查认定、考核计分和考核结果公示四个步骤。考核根据目标特点、数据来源渠道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现场检查认定、按有权部门提供数据等办法进行考核。对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产品出口额、利用外资实际到帐额等分别以统计、外经、海关等部门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其余考核目标,要根据相关责任处室制定的单项考核办法,以各分管局长和业务处室通过现场考核认定的结果为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在系统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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