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医学科技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深卫科发〔2006〕55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今年3月份对我市医学科技教育专家库进行了增加和修改,目前已基本形成覆盖各学科、各领域、各单位的专家库,为我市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的评审、评估、咨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员未能及时申报及因填报系统技术原因,部分符合条件已申报者未能入库,导致现有专家库不尽完善,为此,决定再次进行补充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今年未进行过网上申报或网上申报因技术原因未能成功入库的,可以申报此次专家库入库资格(上次已成功申报的名单,可在填报系统查询)。所有拟申报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均需符合下述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办事公正、责任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
2、在编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护理人员需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熟悉国内外本学科的发展状况。
二、申报程序:采取网上申报途径,由申报人网上填报、单位网上审核,我局审定公布。具体申报流程请于我局网站首页“科教专家申报”查询(网址:http://61.141.23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