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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2010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2010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07〕2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7-2010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

  2007-2010年厦门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基本途径和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国办发﹝2006﹞105号)、《2007-2010年福建省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7﹞77号)和《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通过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指挥和专业水平,提高各基层单位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将各级各类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总体安排,对各级应急管理干部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培训,形成以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能力为重点的培训内容;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建立以实际需要为导向,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格局。

  (三)指导原则。在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中,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分级分类、保证质量,整合资源、创新方式,规范管理、有序进行的指导原则。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级分类实施培训,提高受训对象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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