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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水利局创建人民满意处室活动实施方案


  四、创建活动原则

  1、坚持规定工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各处室要按照局党委的具体安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活动,保持工作步调上的基本一致。同时大力倡导从各自实际出发,积极进行探索,拓宽工作思路,把规定步骤与自选动作结合起来,创新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式,力求特色,确保实效。

  2、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开展创建活动要注意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一抓重点处室。把有项目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资金支配权和窗口服务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与基层和群众联系密切的处室作为加强教育、实施监督、进行评议的重点。二抓重点环节。突出解决处室在审批、执法、收费、服务等环节中的突出问题。三抓重点内容。把企业、基层和群众的意见作为镜子,着力解决处室存在的政令不畅、中间梗阻、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真正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3、坚持内部整改与开门评议相结合。创建人民满意处室,一方面要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改进,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借助外力,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虚心听取基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精心组织好处室专项评议工作,把服务对象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创建活动成效的根本依据。

  4、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创建人民满意处室,既要着重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中梗阻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又要积极研究影响处室服务效能和水平的体制性、根本性问题;既要严格过错扣分制度,更要促进问题的解决,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要把加强教育、转变职能、改革创新、完善制度作为治本的主要措施,形成创建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

  5、坚持领导带头与发挥处室主体作用相结合。各处室要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真正把处室作风建设作为机关作风建设重点来规划,改进作风以处室为主体来实施,监督检查以处室为对象来开展,通过分解任务,强化责任,明确处室的负责人为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使处室负责人真正动起来,变压力递减为压力递增。同时,要坚持领导带头,对于本处室、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从领导班子自身查找原因,带头整改,发挥领导的示范作用。

  五、创建活动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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