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许由路泵站运行水位设置,使其运行水位低于溢流水位,确保污水不能溢出。同时,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法溢流行为依法处罚。
2.在许由路东西两侧建雨污分流井,将污水截入许由路污水管内,需建设分流井2座及配套管网等。责任单位:市建委。
(三十八)祥运桥南河东岸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润丰公司雨污分流不彻底所致。
截污方案:在厂院内彻底分流雨污,需新建管道16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九)延安大道运粮河桥东侧河北岸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许昌技术学院西校区雨污分流不彻底所致。
截污方案:在院内彻底雨污分流,需新建管道14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阳光大道排污口(1个)
现状:阳光大道与延安路交汇处有污水渗入雨水管。
截污方案:修复污水管。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步骤
(一)6月上旬确定方案。6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分解任务,明确责任。6月底前完成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二)7月份进入实施阶段,9月底前全面完成截流任务。
三、实施要求
各级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截污工程领导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将运粮河排污口截流工作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人员投入力量,确保资金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因领导不力、资金不落实、措施不当等造成工期滞后,未能按期完成截污任务的部门,按照《许昌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并且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未能按期完成截污任务,仍然违法向运粮河排污的单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严厉处罚;对污染严重涉及刑事案件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运粮河截污工程的领导,确保如期完成截污任务,市政府成立运粮河截污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技术指导小组、督导落实小组和宣传发动小组。领导组负责对整体工作的全面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促落实。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运粮河排污各单位截流方案的技术指导,坚持高标准实施,确保把好事办好。督导落实小组负责对各排污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宣传发动小组负责对运粮河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