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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运粮河排污口截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运粮河排污口截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7]47号)


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运粮河排污口截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许昌市运粮河排污口截流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改善运粮河水质,打好创模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运粮河沿线排污口截流工作任务

  运粮河沿线共有排水口188个,其中,雨水口64个,污水排放口124个。本方案分为两个层次,首先完善城市排水系统,然后各排污单位通过内部管网改造并连接到指定的排污管道。

  属完善城市排水系统的主要工程有16项,由市财政投资建设,市建委具体实施。分别是,八一路、五一路交叉口污水泵站工程;五一路北段污水管道工程;公厕污水管道建设;杨庄街污水管道工程;许继大道两侧污水管道环通工程;湖滨路污水管道工程;运粮河污水泵站工程;运粮河街污水管道工程;八一路桥下东西两侧截污工程;华佗路桥下东西两侧截污工程;帝豪路桥下东西两侧截污工程;许继大道桥西污水管网环通工程;许继大道西北侧截污工程;光明路雨水拱涵截流工程;许由路桥下东西两侧截污工程;工农路桥排水口截污工程。

  沿河排污口截流,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魏都区、许昌县、经济开发区和各排污单位负责实施。其中市建委负责截污的排水口11个,魏都区负责截污的排水口73个,许昌县负责截流的排水口3个,经济开发区负责截流的排水口3个,其余34个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具体截污方案如下:

  (一)八一路以北居民及沿街门店排污口(9个)

  现状:八一路以北排污口均为沿河居民及沿街门店排水,目前该段无污水管道。

  截污方案:自渠首至八一路沿运粮河东岸新建污水管网,将以上9个排污口及沿线居民产生的污水纳入新管网。需新建污水管道570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魏都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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