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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农改居房屋普查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4.技术准备。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拆迁办、市房管局分别制定技术方案,印制有关土地、建筑物、房屋普查方面的培训资料;市普查办负责印制普查表格和公告。“三区一县”准备普查器材、量算工具等普查物品。

  (二)调查阶段(3个月)

  “三区一县”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时间要求,组成若干普查小组,逐乡、逐村、逐组、逐户(逐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测量和数据采集,对房屋登记造册,做到不重复不遗漏。进行人均耕地普查时要认真核实人口数量、人均耕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的耕地面积,耕地界线的勘界要准确,普查登记数据要客观真实。

  “三区一县”国土部门负责土地性质、人均耕地面积、土地使用权属的认定和资料归整,拆迁部门负责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的普查认定和资料归整,并由所有权人签字认可;办事处、社区负责召集被普查单位(个人)和四邻,调解现场出现的矛盾。对房屋没有异议的,调查人和四邻现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有纠纷的按单方指界,确定争议区,最后处理,不得影响调查进度。普查过程中,社区(村、组)负责人对房屋的界线界址、建成时间、人均耕地等重要信息的登记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普查结果上签名盖章,保证普查结果真实、准确。

  普查工作必须认真细致,普查员填写房屋登记申请表格时要规范填写,字迹工整,统一使用黑色钢笔,不得空项、漏项、随意涂改。原始资料如有修改必须加盖修改经办人的印章,确保普查工作的严肃性。在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对结果要自查、互查,再交复核员进行复查,保证普查结果准确无误。对普查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要以户为单位拍摄高清晰数码照片和录像片,并与文字资料一并归档,保证三者一致。每天的普查结果必须当日汇总整理,不得过夜,并于次日以户为单位在普查区域内张榜公布3天。

  (三)资料整理(20天)

  “三区一县”在普查结束后,要将辖区范围内的普查情况进行分类、整理。整理结果以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市普查办,由市普查办统一汇总,形成最终的普查结果,结果在许昌建设网上公示10天。

  (四)抽查验收(15天)

  在普查过程中,市普查办要按照3%的比例对普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出入较大、应付了事的除重新普查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认定登记及发证(2个月)

  市普查办对汇总的普查结果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市国土局、市房管局根据办理意见统一发放土地和房屋产权认定文书,作为今后土地管理、房产管理、居民建房审批、房屋拆迁补偿和制止私搭乱建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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