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查内容
各居委会(村、组)内乡镇企业、个体企业和农改居房屋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权属;房屋位置、面积、类别、层数、权属、居住人口、建成时间、审批手续办理情况、使用状况、界线界址及其它附属物基本情况;人均耕地情况。
四、普查方法
抽调专人成立普查小组,逐户(逐企业)进行普查登记,详细摄录、拍照房屋现状;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房屋平面图;计算各种数据,填写普查表格。登记情况核实准确后由户主、四邻、社区、调查小组共同签字认可,并按区域在现场张榜公布3天。普查结果统一汇总后,在许昌建设网上公示10天,并建立档案资料,作为今后拆迁补偿的依据。
五、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日)
1.建立组织。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由市建委牵头成立许昌市集体土地农改居房屋普查确权登记工作组,全面负责普查确权登记工作。工作组设办公室(简称市普查办),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市普查办由“三区一县”、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拆迁办等部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
“三区一县”具体负责实施工作,抽调专人成立普查小组。建设、房产、土地等部门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普查技术工作,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办事处(乡、镇)、社区(村、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群众的召集调度、房屋指界及认定签字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普查方面的培训、认定和技术指导工作。
市拆迁办负责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普查方面的培训、认定和技术指导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房屋普查结果认定方面的培训、技术指导工作。
2.宣传动员。“三区一县”、办事处(乡、镇)负责召开各社区(村、组)基层单位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房管局联合发布普查公告。“三区一县”在各辖区内广泛宣传公告内容,印发宣传材料,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都能深入了解此次普查的意义、目的、内容和方法,理解、配合普查认定工作。
3.业务培训。市普查办制定普查要求和标准,对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