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较大事故的情况通报
(浙安委办〔2007〕2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今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6125起、死亡3227人、受伤17395人、直接经济损失12211.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8.4%、11.6%、18.8%和18.4%。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较大事故39起、死亡143人,同比减少21起、88人。
但进入7月份以来,我省较大事故频发,在短短的12天时间里,共发生较大事故8起、死亡32人。
7月2日,位于诸暨市草塔镇杨家村南屏207-1号的出租民房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
7月3日,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的慈溪市杭州湾矿业有限公司5名工人在作业时,宕面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
7月4日,位于余杭区星桥街道的杭州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填埋场工地,在进行爆破打眼作业时,作业面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
同日,普陀区朱家尖镇顺母渔业服务站所属的流网作业渔船浙普渔44106号船从渔场解网回港过程中,在东经124度、北纬30度26分附近海域侧翻沉没,造成8名船员失踪。
7月7日,临海市白水洋镇黄坦办事处发生一起正三轮摩托车在非等级道路坠车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7月9日,温岭市坞根镇坑潘村通村引水工程承包人陈世富等5人在涵洞内更换引水管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
7月11日,位于德清县新市镇的德清豪鹰生物酵母厂1名职工在酵母车间发酵罐内清理垃圾袋时不慎中毒,后2名职工先后进入发酵罐救援,相继中毒。后经抢救无效,3人死亡。
7月12日,皖歙县货0028号船装载沙子航经淳安县千岛湖姥山岛西侧水域时沉没,船上3人失踪。
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各类事故隐患积累的问题较多,安全管理有所松懈。特别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视程度不够,行动缓慢,有的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边排查治理边发生事故。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为遏制较大事故频发的势头,现就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再次警示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思想上、工作力度上稍有松劲,就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级领导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抓紧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要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需要,协调各方,形成齐抓共管的最大合力,尽快实现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