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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7]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反映。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全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全市已部署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五小”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思路,强力整治现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王登喜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经文、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寅秋、市消防支队政委张政、支队长王曙光任副组长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王曙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确保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三、工作标准

  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切实做到“七个一”,即:各县(市、区)政府召开一次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辖区“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一遍;对“三合一”场所从业人员普遍教育培训一遍;填报一份自查整改承诺书;发放一份责任告知书;坚决关停、取缔一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三合一”场所;建立一套“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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