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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评选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基层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四)征求意见和复核(2007年11月)。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名单,省纠风办将通过一定形式,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人员对候选对象进行抽查。对公示和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该参评单位或个人的候选资格。
  (五)表彰(2007年12月)。根据公示和复查结果,提出初步表彰名单,报省纪委、监察厅、省纠风办审定后予以表彰,并授牌。
  五、推荐名额的分配
  推荐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一)100个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省卫生厅10个,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8个,省通信管理局、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各7个,省文化厅、省司法厅、省邮政局各5个,省广电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电力公司各4个,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各3个,省工商局、省民政厅各2个,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物价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环保局、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海事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1个。
  (二)1000名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行风建设先进个人。省卫生厅133个,省通信管理局107个,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95个,省农业厅83个,省公安厅69个,省建设厅68个,省文化厅51个,省司法厅、省邮政局各49个,省广电局43个,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39个,省电力公司38个,省交通厅32个,省国土资源厅27个,省林业厅26个,省工商局24个,省民政厅15个,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0个,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地税局各8个,省国税局7个,省物价局4个,省环保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3个,浙江海事局、杭州海关各2个,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宁波海关、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1个。
  (三)10个基层示范单位从100个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中产生,由省纠风办通过一定程序确定。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选工作是整个民主评议和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自评、考评、审核和推荐等环节,对推荐结果负总责。通过评选要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努力推进基层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
  (二)严格评选条件。各省级主管部门要根据省里确定的评选条件,制定考评细则,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三)广泛听取民意。在考评、审核等各个环节,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的投诉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其候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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