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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市区河道排污口截流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市区河道排污口截流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7]59号)


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许昌市市区河道排污口截流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五日

  许昌市市区河道排污口截流方案

  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改善市区河道水质,推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许扶运河、清潩河、清泥河、护城河排污口截流方案。

  一、市区河道排污口截流方案

  市区许扶运河、清潩河、清泥河、护城河四条河道沿线共有排水口130个。其中雨水口60个,污水排放口70个(许扶运河21个,清潩河29个,清泥河18个,护城河2个)。

  本截流方案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完善城市排水系统;二是各排污单位通过内部管网改造将污水排入指定的污水管网。

  属完善城市排水系统的主要工作有12项,由市政府投资建设,市建委具体实施。分别是:文峰路与建设路交汇处截流工程;三八路与文峰路交汇处截流工程;新兴路与文峰路交汇处截流工程;新兴路水利建筑公司东侧排污口截流工程;文峰路南北两侧截流工程;莲城大道截流工程;前进路截流工程;新兴路截流工程;文化路污水管网工程;文峰路与运河路交汇处截流工程;文峰路至天宝路污水管网工程;清虚街污水口截污工程。

  沿河排污口截流,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魏都区、许昌县、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各排污单位负责实施。其中市建委负责截流的排污口12个,魏都区负责截流的排污口27个,许昌县负责截流的排污口6个,东城区负责截流的排污口5个,市经济开发区负责截流的排污口2个,其余18个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具体截污方案如下:

  (一)许扶运河排污口截流方案(排污口21个)

  1.北岸最西端处排污口(泄洪拱沟沿线共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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