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认真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新资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政办[2007]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许昌市认真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新资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许昌市认真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
贯彻落实新资助政策的实施意见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5月1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
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7月10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
认真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新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新资助政策,使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对国家新资助政策的知晓率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我国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正值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季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利用这个时段,切实加强国家新资助政策的学习宣传。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新的资助政策。政策宣传要辐射到所有城镇、农村,以及所有的高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各项资助政策,引导他们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通过国家资助顺利完成学业。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要寄送有关资助政策的介绍材料,将新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录取新生。新生入学后,还要通过展板、广播、横幅、《迎新生手册》、校园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关于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和措施,让每一名学生都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