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的通知
(许政办[2007]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豫政〔2007〕28号)和《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许政〔2007〕24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将《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请于每月月底前将承担工作进展情况以文字材料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
一、围绕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工业标准化
1.推动重点企业申请组建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2007年完成瑞贝卡公司“全国发制品专业技术委员会”筹建工作。再通过2-3年努力完成黄河实业集团公司、远东传动轴公司、豪丰机械公司、质源腐竹公司、禹州陶瓷协会5家企业设立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争取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许昌县人民政府、长葛市人民政府、禹州市人民政府。
2.开展国家标准项目申报工作。2007年底前向省质监局完成电力保护、发制品、超硬材料、腐竹等4项国家标准制定权的申报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科技局,许昌县人民政府、长葛市人民政府。
3.推动企业标准化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年内完成众品食业公司、湖雪面粉公司、远东传动轴公司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A级认定。在电力电子、机械制造、新型材料、轻纺等行业新增4种产品通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