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开展严查违法经营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统一行动月”行动的紧急通知
(深卫防发〔2007〕6号)
各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开展严查违法经营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统一行动月”行动的紧急通知》(粤卫明电[200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此次以清查违法经营果子狸等野生动物为主题的“统一行动月”行动,抓好落实。
二、在全市范围开展清查违法经营果子狸等野生动物为主题的“统一行动月”行动,具体工作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如下:
(一)“统一行动月”自1月16日至2月16日。
(二)各区卫生局要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可采取暗访、突击检查、现场重点检查等灵活、有效的检查方式。对存在违法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的餐饮单位,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三)各区卫生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要立即登记、封存和处理,并及时向农业、林业、工商等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