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食品的标识有无夸大或虚假宣传内容、有无宣传疗效。
(4)有无使用国家禁用的添加剂。
(5)商场、超市有无出售活禽畜。
(6)熟食、凉菜、面包等直接入口食品的产品来源情况,有无露空摆卖,加工场所和保存条件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二、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2月3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食品卫生工作事关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区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到人。
2、为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此次监督检查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
3、各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辖区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二)认真检查,督促整改。
各区要依据此次检查的重点单位、重点食品和重点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单位按照《
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对能当场整改的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和此次专项检查的宣传报道,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市民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附件1:
2007年春节前食品卫生检查重点单位检查、整改情况报表
┌────┬───┬───┬───┬───┬────┬───┬───┬──┬────┬──────┐
│检查对象│总间数│超许可│餐具消│索证索│直接入口│责令整│ 警告 │罚款│罚款(万│销毁食品、半│
│ │ │项目范│毒不落│票、台│食品制售│ 改 │(间)│(间│ 元) │成品及食品原│
│ │ │围(间│实(间│账制度│不符合 │(间)│ │ ) │ │ 料(kg) │
│ │ │ ) │ ) │不落实│卫生要求│ │ │ │ │ │
│ │ │ │ │(间)│(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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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单位│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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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食堂│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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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 │ │ │ │ │ │ │ │ │ │
│ 市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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