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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春节前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春节前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卫防发〔2007〕7号)


各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2007年春节将至,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有效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市民和来深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2007年春节前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见附件1、2)于2月5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汇总。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2007年春节前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07年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市民和来深游客的食品卫生安全,我局将组织对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就餐人数超过500人的集体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和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单位和重点食品

  检查的重点单位是大中型餐饮单位、就餐人数超过500人的集体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和商场超市。

  检查的重点食品包括粮油、调味品、糖果、饼干、膨化食品、熟食、肉、蛋、水产品、水发产品、肉制品与豆制品等。

  (二)检查内容

  1、餐饮单位、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的检查内容包括:

  (1)食品原料及其来源情况,采购食品是否坚持索证索票制度。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
  (3)卫生设施使用情况。
  (4)卫生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
  (5)是否雇佣未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的从业人员。
  (6)不具备大型聚餐条件的餐饮单位有无超经营能力、超许可范围供餐。
  (7)大型宴会、聚餐和婚宴等的食品是否进行食品样品的留置。
  (8)有无做好食品中毒预防工作,如谨慎出售四季豆、珊瑚鱼类食品。
  (9)有毒有害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存放情况。
  (10)食品原料贮存情况。

  2、商场、超市食品卫生的检查内容包括:

  (1)销售的食品有无有效的生产厂家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书。进口食品有无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
  (2)食品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清晰,有无标明食品的名称、成份、生产日期、食用方法、贮存条件及食用条件,进口食品有无中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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