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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巩固关闭粘土、砖瓦窑成果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促进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6月20日 实施日期:2008年6月20日)废止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
(许政办[2007]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办〔2006〕82号)精神,加快整顿治理粘土砖瓦窑厂和发展新型墙材步伐,调动新型墙材生产和使用者的积极性,确保市场供应和建筑工程质量,现就认真做好扶持发展新型墙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新型墙材的紧迫感

  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是保护耕地、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任务十分艰巨。市政府决定2007年底前对现有的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粘土砖瓦窑厂全部予以关闭,这就要求新增相应的新型墙材以满足市场需求。就我市实际情况来看,生产新型墙材的原材料分布不均衡,大部分县(市)粉煤灰、煤矸石、砂石等制砖原材料缺乏。因此,我市新型墙材行业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各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新型墙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墙材的扶持和调控力度,促进新型墙材的快速发展和应用。

  二、科学规划布局,完善标准体系,引导和调控新型墙材健康发展

  各县(市)要根据当地的资源情况和特点,科学规划新型墙材产能布局,明确新型墙材发展重点和主导产品,发展上规模、上档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型墙材。截止目前,全市规模以上新型墙材企业生产能力达15亿块标砖,到2007年底,全市要形成20亿块标砖的生产能力。到2008年,生产能力要达到22亿块。重点发展大规模、高档次新型墙材产品,到“十一五”末全市新型墙材产能要达到25亿块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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