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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以及面向公众的各类办事指南和服务类信息;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取得的新成就;
  (六)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技术检验机构以及食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重大活动及有关会议的情况;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数据;
  (八)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其他公开信息;
  (九)便于公众查询的食品药品质量信息;
  (十)其他需上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 上网信息内容由机关各处室(单位)以及市、县食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并履行相关审阅程序后,再由市局办公室或市食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统一发布。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市局办公室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网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各业务处室(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市局办公室掌握“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模块的超级用户管理权限密码;相关处室(单位)分别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一人掌握“电子政务”栏目的管理密码,并不得外泄。市食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局食品安全监察处掌握“中国?南昌食品安全信息网” 模块的超级用户管理权限密码。
  机关各处室(单位)的具体分工是:
  (一)市局办公室:负责网站的建设、规划、结构设计、安全维护和内容更新督办等方面工作,并具体负责“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板块除“电子政务”外所有栏目信息的收集、编辑、上传工作,保证新闻及工作动态的及时更新;负责摘录相关信息转贴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二)市局食品安全监察处:负责“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板块页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中食品举报、投诉受理,及时转相关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办理、督办、记录工作;具体负责“中国?南昌食品安全信息网”板块页面信息的收集、编辑、上传工作,保证新闻及工作动态的及时更新,其管理办法由市食品监管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其中涉及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的,要与“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板块页面口径相统一,应以摘录该页面内容为主,以维护网站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三)药品、医疗器械业务处室共同职责:根据业务性质,提供“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板块页面“办事指南”中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审批表格等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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