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过集中土地供应,引导产业的合理布局。根据“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实施土地的空间梯度供应,促进城市功能区和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协调有序发展。中心城产业用地供应重点是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城市东南发展带产业用地供应重点是电子、汽车、机电、生物医药等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其他新城产业用地供应可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在有利于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建设各具特色的园区和产业基地。产业用地供应要按产业类别和技术层次向开发区(园区)集中,通过重大项目布局引导相关产业向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集聚;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园区)和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基地)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鼓励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农产品加工、服装加工、包装印刷和为现代制造业配套的产业,向符合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开发区(园区)或产业基地集中;进一步清理五环路以内和五环路以外且不在开发区(园区)内的工业项目。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优先保证地铁9号线(白石桥至郭公庄)、亦庄线(宋家庄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铁10号线二期(劲松至万柳)、地铁8号线(地安门至回龙观)、地铁6号线一期(五路至定福庄)和大兴线(马家楼至黄村)等城市轨道交通、首都机场扩建和奥运场馆周边道路项目用地供应;优先支持能源和水资源设施项目用地供应,缓解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瓶颈制约;重点保障公路、铁路、城市路网和静态交通设施等项目用地供应,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支持环卫、城市绿化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环境质量;适度超前安排新城水、电、气、热、交通、环卫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引导城市总体格局的调整和优化。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优先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支持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土地供应。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优先确保奥运场馆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确保中央在京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重点项目和本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重点项目土地供应;适度超前供应新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