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深圳市关于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深圳市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经费预算、使用和被审计等工作。
(二)按照《深圳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合理设置预防接种门诊,健全免疫规划实施网络,加强对预防接种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对免疫接种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
(三)加强流动儿童免疫管理,实施全人口免疫策略,在做好常规免疫的基础上,积极应对群体性预防接种和应急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疫苗相应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同时,建立健全异常反应监测、流调、处置和补偿等机制。
(四)发挥信息管理优势,拓展软件系统功能,增加护士工作站、短信预约通知、成人免疫记录、儿童入学管理等功能,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
(五)加强学术交流和人员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免疫规划相关内容的专题研究,为制定免疫规划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七、做好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分析、评价、预报、预警及干预工作,提高防范、应对重大健康危害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一)加强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强化霍乱防治意识,降低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率,进一步扩大肠道病毒的监测面,确实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的防控工作。
(二)探索建立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强化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预报,有效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进一步规范全市食物中毒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开展全市的应急预演,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继续完善及完成“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
(四)研究建立市、区疾控机构主要理化检测项目工作方案,有效整合资源,加强新项目、新方法的研究,提升全市整体检测水平。
(五)开展《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健康危害因素污染监测、评价及预警》项目;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环境与疾病监测示范点项目”。
(六)继续建立健全深圳市学校卫生监测体系,尤其是对儿童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进行干预和完善学生伤害的监测工作;
(七)积极开展《深圳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污染监测评价与预警项目》,上半年完成资质的申报评审,为政府卫生防病决策提供技术依据。建立全市预防性卫生学评价技术体系,提高卫生学评价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