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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6年深圳市中医工作总结暨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2007年中医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中医工作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自主创新、循环经济为主导,紧紧围绕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和广东省中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和“中共深圳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我市卫生和中医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正确处理整体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卫生事业与中医药事业的关系。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既要符合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要求,又要服务于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目标,同时要与卫生发展水平相适应,但又不能盲目照搬西医药的发展模式,不盲目攀比西医药的治疗方法,尊重中医中药唇齿相依的客观规律,积极推进中医药强市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十一五”规划,加快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

  认真实施“十一五”规划,大力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全面总结深圳市中医药“十五”规划的执行情况,按照 “十一五”期间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及项目要求,认真实施深圳中医药强市发展战略,努力实现中医药强省目标。拟请市委政策研究室牵头,多部门合作,我局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加快2006-2020年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其中如何发挥中医事业,促进中药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特别是争取宽松的政策发展导向,改革中医服务价格体系,脑体倒挂问题,院内制剂问题,包括中医的“一大一小”工程,重点加强市中医院建设,重点完善中医进社区的网络建设,如何推进建立中医适宜技术进社区,带动区级中医院与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建设,加快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等政策导向问题。

  (二)继续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争取列入2007年市人大审议项目

  加强与市法制办和市人大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将《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纳入市人大的审议项目,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法制办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该《条例》的8个创新点得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局的充分肯定,并将其作为我们中医药立法的切入点和重点工作,力争2007中医药立法通过,使该《条例》成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我市中医药快速发展的有利武器。

  (三)加快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认真落实《全国中医药系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方案》。继续实施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项目,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发挥中医药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应对禽流感大流行的作用;加强市东湖医院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基地建设,加大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的力度。加强对中医药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管理基础和能力建设,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加强中医医院传染病科建设,使之既能胜任日常中医药防治工作又能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提高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

  (四)实施“名院、名医、名科、名方、名药”战略,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特别是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

  在未来5年里,深圳将力争建设2~3个国家级、5~10个省级、10~20个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实验室)。增加建设市级特色专科30个,省级15个。到2010年,各级综合医院、民营医院开设中医科都要达到《深圳市示范中医科评估标准》。所有国有、非国有医院已开设中药房都应达到《深圳市“放心中药房”评估标准》。逐步在全市形成深圳市省、市、区三级重点学科与重点专病专科群,打造名院、名科、名医、名方、名药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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