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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方案的通知

  采取统一设计、统一布展、突出特色、重视总体效果的布展方式,充分展示和宣传我市高新技术成果。

  (三)项目的收集和筛选工作

  1.各县(市、区)要筛选2至3个企业参展,展示我市的科技成果。要筛选1至2个项目,在省代表团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约,项目签约金额在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筛选3至4个项目在我市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约,其中要保证1个金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利用外资项目签约。

  2.各单位的参展、洽谈项目要以统一格式上报市代表团办公室,汇总后报省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经筛选后正式通知参展、参会。

  3.项目筛选原则

  (1)有高新技术成果融资、转让、合作和投资等交易的需求;

  (2)有项目招商需求;

  (3)人才信息交流需求;

  (4)国家“863”计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火炬计划、科研成果推广计划等国家计划或地方计划的项目;

  (5)企业、院校等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项目;

  (6)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化好且权属清晰的技术项目;

  (7)传统行业改造中所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

  四、时间安排

  (一)8月30日前,各县(市、区)报送组团负责人、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参展企业和在省代表团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约项目有关文字材料;

  (二)9月6日前,各县(市、区)报送确定的组团参会成员名单,邀请的客商名单、签约项目;

  (三)10月8日至10日,参会人员赴深圳;

  (四)10月11日晚,参加高交会开幕式;

  (五)10月13日,举行许昌市情介绍暨项目签约仪式;

  (六)10月14日至15日,组织企业参加河南省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项目洽谈会;

  (七)10月12日至17日,高交会项目配对活动,高新技术论坛;

  (八)10月底,对我市参展、参会情况进行总结评比。根据各县(市、区)组织筹备、参展、参会、项目签约、客商邀请等情况进行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参展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最大范围地组织有关单位参展。同时,要严格把关,筛选出代表我市最高水平和最新成果的优秀项目参展,确保参会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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