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统一设计、统一布展、突出特色、重视总体效果的布展方式,充分展示和宣传我市高新技术成果。
(三)项目的收集和筛选工作
1.各县(市、区)要筛选2至3个企业参展,展示我市的科技成果。要筛选1至2个项目,在省代表团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约,项目签约金额在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筛选3至4个项目在我市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约,其中要保证1个金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利用外资项目签约。
2.各单位的参展、洽谈项目要以统一格式上报市代表团办公室,汇总后报省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经筛选后正式通知参展、参会。
3.项目筛选原则
(1)有高新技术成果融资、转让、合作和投资等交易的需求;
(2)有项目招商需求;
(3)人才信息交流需求;
(4)国家“863”计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火炬计划、科研成果推广计划等国家计划或地方计划的项目;
(5)企业、院校等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项目;
(6)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化好且权属清晰的技术项目;
(7)传统行业改造中所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
四、时间安排
(一)8月30日前,各县(市、区)报送组团负责人、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参展企业和在省代表团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约项目有关文字材料;
(二)9月6日前,各县(市、区)报送确定的组团参会成员名单,邀请的客商名单、签约项目;
(三)10月8日至10日,参会人员赴深圳;
(四)10月11日晚,参加高交会开幕式;
(五)10月13日,举行许昌市情介绍暨项目签约仪式;
(六)10月14日至15日,组织企业参加河南省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项目洽谈会;
(七)10月12日至17日,高交会项目配对活动,高新技术论坛;
(八)10月底,对我市参展、参会情况进行总结评比。根据各县(市、区)组织筹备、参展、参会、项目签约、客商邀请等情况进行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参展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最大范围地组织有关单位参展。同时,要严格把关,筛选出代表我市最高水平和最新成果的优秀项目参展,确保参会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