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许昌市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7]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许昌市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方案
(市商务局)
根据《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组委会关于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团筹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高交〔2007〕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2007年10月12日-17日在深圳举行的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为切实做好参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促进和谐”为主题,利用高交会这个国际性的盛会,充分展示我市高新技术最新成果,着力做好高新科技产品出口和高新技术引进两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追踪最新的科技成果和科研动态,开拓视野,收集信息,主动与国内外客商洽谈,搞好商业配对活动和创业型企业投资洽谈活动,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走向世界,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参会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许昌市参加第九届高交会代表团(以下简称代表团),副市长王登喜任团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企业发展服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2622763、2258020,传真:2334045),市商务局局长魏金河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安排
(一)客商邀请
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客商的邀请工作,邀请客商不少于10名,重点邀请有代表性、实力雄厚、知名的中外客商。
(二)布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