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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医药服务进社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到2010年,85%以上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建成示范中医药社区健康服务中心60家;到2015年,95%以上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30%以上建成示范中医药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三、业务建设

  1、举办的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应当制订本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计划,推广适用于社区健康服务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2、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诊疗项目不少于4个。

  3、中成药品种应当在50种以上。如设中药房,中药饮片数量应该在250种以上。

  4、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科普知识深入居民心中。

  5、示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中医药建设,达到《深圳市医疗机构 “放心中药房”二期建设评估标准》(深卫中发[2006]32号)要求。

  四、服务内容

  提供中医药服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1、预防
  (1)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2)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的服务,运用中医理论与技术,参与健康指导和行为干预。

  2、医疗
  (1)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在门诊、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

  (2)根据“简、便、廉、验”的原则,运用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等在内的4种以上的中医药治疗方法。

  3、保健与康复
  (1)运用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防病、保健知识,能够提供有中医药内容的健康教育。

  (2)制订有中医药内容的,适合社区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亚健康人群的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养生保健工作。

  (4)运用中医药方法结合现代理疗手段,开展中医药康复医疗服务。

  五、服务形式

  1、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科普知识进社区活动。一是借助市民大讲堂、读书月活动、文化博览会的品牌,大势宣传中医药科普知识,增强市民中医药防病治病意识和能力;二是启动中医读书月活动,组织中医药科普知识讲习团,面向社区居民、劳务工讲授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三是开展中医药义诊活动,让居民直接接受“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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