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日程安排
1、在4月4日前下发《省劳动保障厅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2、4月5日-15日,由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其中集中学习时间2天)。学习的主要内容:一是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党的创新理论;二是胡锦涛同志、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第7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三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四是温家宝同志代表国务院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韩长赋同志代表省政府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结合起来;五是王珉同志关于“对领导作风的几点期望”的讲话精神和“十要十不要”的指示精神;六是田成平同志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机关传达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上的讲话;七是陈淳同志的先进事迹(部分学习内容可查找省厅网站机关党建栏)。
3、4月中旬召开动员会议,部署主题教育活动。参加人员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4、4月16日-25日,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集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作风建设八个方面的问题和八种优良作风,对照王珉同志关于“对领导作风的几点期望”和“十要十不要”提出的要求,对照田成平部长的讲话精神和提出的“六个不准”的要求,认真检查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每个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要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召开座谈会、网上调查、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对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的梳理,查找思想根源,深刻认识影响和危害。
5、省厅党组拟在4月下旬召开厅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并将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情况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整改措施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理论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厅领导、省就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厅各处室的处长(主任)、厅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每位厅领导(包括非领导职务和省就业局局长)要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发言,时间不低于15分钟;厅机关处长和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在学习会上也要进行发言,每人应准备不低于15分钟的书面发言材料,会前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6、4月30日前各单位对主题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和整改方案,报厅党组,抄厅直属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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