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08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7]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2008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四日
许昌市2008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林业生态省(生态河南)的重大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决定抓住机遇,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以“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巩固、完善、提高“创森”成果,在全省率先实现生态许昌建设目标。根据全省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许昌为目标,以发展花木特色产业和推进区生态建设为重点,坚持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坚持巩固、完善、提高,按照花木生产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相结合、通道绿化与景观道路建设相结合、生态绿化与生态旅游相结合的原则,精心打造延伸平原农田林网和山区绿化的特色绿线、环绕城郊廊道的精品绿线、连贯城区园林绿化的亮点绿线、弘扬生态文化和区域历史文化的生态旅游景观绿线,全面提升生态建设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花木基地建设
新增花木面积14万亩。按照种植区域化、管理集约化、产品标准化、销售信息化的建设要求,坚持扩大数量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对现有花木基地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的提升改造。2008年全市花木面积发展到75万亩。
(二)城乡一体化推进区生态建设
完成建设任务1.67万亩,补植完善0.98万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经营、群众受益”的原则,高标准完成葛天音乐园、曹魏三国园、花木观光园、四季采摘园(四园),城际快速通道、清潩河、曹操饮马河绿化带(三带)和花卉苗木基地(一基地)生态建设任务。
(三)城区森林生态建设
完成城区绿化建设工程73项,其中绿化道路52条,建设公共绿地21处;完善提高8个出入市口森林景观。围绕“重点道路形成景观,主要游园形成精品,出入市口形成亮点”的要求,建设以廊道绿化、城中绿岛、环城林带、城郊森林为主要内容的森林生态防护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建设水平。
(四)平原和山区绿化建设
建设和完善农田林网面积58万亩。其中,新建23万亩,完善35万亩。平原区完成成片造林4.4万亩,山区造林1.8万亩,疏密改造速生丰产林1.2万亩。按照平原绿化高级标准,突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完善;一般农田防护林网格面积控制在300亩以内,沙区防护林网格面积控制在200亩以内。平原区成片造林坚持适地配置林种树种,合理规划栽植密度,按株行距2×6米或3×4米对现有过密速丰林进行疏密改造。山区完善提高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项目,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生物质能源林,在立地条件好的地方,积极发展木本中药材和果品经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