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洪食药监字[2006]66号)


各县局、直属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各处室:
  根据全市总体部署,从5月下旬开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入了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为推动治贿工作的深入开展, 6月23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再次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市治贿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推进全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商业贿赂工作,切实抓出成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就下一步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局治贿领导小组4位副组长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做好指导、督促工作。
  吴宜芳 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贿工作
  谭友文 负责药品流通企业治贿工作
  陈卫东 负责药品(含包材)生产企业治贿工作
  罗丽华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内部治贿工作
  由4位副组长根据工作分工,有针对性地各选择2家企业,进行挂点督促。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分工,在四位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加快工作推进,做到“六有”:每个阶段工作布置有方案,自查工作有重点,会议有记录、宣传有专栏有资料、查办案件有成果,专项工作有台帐。对工作进展慢,发动不充分、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的部门或企业要进行通报,督促改进。
  二、认真排查线索,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
  自查自纠阶段,必须在查办案件上有突破性进展,通过查办案件促进治贿工作的深入开展。各业务处室、县局、直属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有针对性地排查线索,其中注册安监处、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处、直属局通过监督检查和办案过程中发现有确凿证据的线索不少1个,稽查处不少于2个,各县局根据当地工作要求加大查处力度。查实证据后,会同工商、纪检等相关部门当作典型案件查处,或移交案件线索,确保第二阶段的治贿工作取得实效。
  商业贿赂的特点一般都是规避管理,实行“帐外交易”“暗中交易”和“一对一”的交易,行为隐蔽,取证比较困难。在排查过程中,要抓住几个重点,做到“四查四看”:一是查购销合同、会议记录,看是否有限制性交易行为,交易的有无不合理条件。二是查购进记录,看登记是否规范,帐物是否相符,有无帐外交易的品种。三是重点查价格虚高、广告泛滥的品种,看药品来源和流向,各种凭证是否齐备,资金流向是否规范,有无白条领取费用;四是查假劣药品进入的渠道,看各个环节审查是否到位,有无暗中交易行为,价格是否明显偏低或偏高。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就要揪住不放,深入追查,找到确凿证据,或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排查,挖出问题根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