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治理商业贿赂理论研讨工作的通知
(洪食药监字[2007]6号)
各县局、直属局、湾里区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理论研讨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治[2007]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理论和政策研究,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省局决定开展对课题“目前我国行政监督方面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如何根据治理商业贿赂的要求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的理论研讨。
各单位、各处室一定要按照要求,完成好理论研究任务。要全面收集并充分运用有关资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论证,准确把握事物本质,使研究成果具有理论深度,有指导工作的实际价值,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各单位、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积极开展研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按时完成研讨任务。每个单位(处室)至少提交1个以上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