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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马鞍山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信息互通与共享,确保市政府全面掌握全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建立处置非法集资信息汇总报告制度,县区政府和成员单位要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日常报告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督促县区政府和成员单位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并负责向市政府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年度报告。

  五、宣传教育

  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不受法律保护,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蔓延。

  联席会议对成员单位开展此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对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发现并通报的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联席会议应及时通报宣传主管部门。宣传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虚假宣传误导社会公众。

  六、机制保障

  制定处置非法集资预案及应急程序。非法集资一经认定,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处置工作机制,相关处置责任单位积极做好组织查处、债务清退和社会稳定工作。处置工作中所涉及的经费由市财政落实。

  附件
  马鞍山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魏正平  市政府

       桂宗稳  银监分局

  成 员: 胡胜祥  市维稳办

       孙建勇  市中级法院

       陶先平  市检察院

       马富民  市信访局

       周著青  市发展改革委

       崔 林  市公安局

       许军政  市监察局

       李超先  市财政局

       龚玉芝  市建委

       汪家贵  市农委

       周学斌  市商务局

       高方兴  市工商局

       程筱兰  市国税局

       姚 频  市地税局

       张桂华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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