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单位安全稳定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发现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问题出现在哪里,由哪里负责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向市局报告,采取妥善办法处理,共同做好工作,使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认真检查办公场所的电缆电路、易燃易爆物品,清理楼道堆积物,完善防火设施、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单位要适当布置环境,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要对干部职工做好摸底工作,在节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干部职工活动,解决好内部矛盾,避免不稳定因素。对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药品、医疗器械问题,要热情接待、答疑解惑、宣传政策、化解矛盾。涉及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要及时进行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涉及药品价格、虚假广告等问题,要及时转物价、工商等部门处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要加强对实验用危险化学试剂和特殊药品管理,配合好节日期间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抽验工作。
四、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信息渠道畅通
各单位、各处室要安排好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工作。一般干部外出必须事先向领导请假,单位、处室负责人外出必须事先向市局主要领导报告。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各处室要落实办公电话呼叫转接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妥善答复群众来电来访。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各县级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请分别于节前三天内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和直属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市局综治办牵头,在节前开展一次自查整改工作。
五、抓好党风廉政工作,严格遵守“三条禁令”和“十个不准”
各单位、各处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廉洁自律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省局“三条禁令”、“十个不准”以及市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要本着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组织安排好机关节日期间的活动。要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不得以节日为名突击发钱发物,不得收受行政相对人以各种名义馈赠的“红包”、购物券等财物。市局监察室要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及时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
市局值班电话:3853110、3857769,传真电话:385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