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07]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漯河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民司法厅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豫发〔2006〕24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07〕28号)精神,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市行政机关中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纲要》的总体要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构建和谐漯河提供法制保障。
二、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目标
自2007年至2010年,围绕《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载体,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经验,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确保我市行政机关基本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示范单位基本要求
1.行政首长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识深刻,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纲要》贯彻落实工作成效较为显著。
2.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了不同阶段的目标,并提出了工作进度要求。
3.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权力监督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操作水平、执行水平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