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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制定二00六年度依法行政计划的通知

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制定二00六年度依法行政计划的通知
(攀司发〔2006〕27号)


各区县司法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二○○六年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实施市局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第二年,各单位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把依法行政作为司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对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年度安排,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领导机构

  根据五年规划精神和上级要求,我局成立以副局长漆建金同志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法劳处、律管处、基层处、法宣处、公管处、法援中心负责人组成。法劳处承担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法制机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单位设立机构应报市局备案。

  二、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计划

  各区、县司法局、市劳教所要结合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报市司法局和同级政府备案。

  要大兴学法之风,结合“五五”普法,认真学习专业法和新颁布的《公证法》、《公务员法》,对新颁布的专业法律要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必要时市局组织培训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教育,丰富法律知识,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明确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厅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各部门,各自承担法制任务,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由法制部门立案,有关业务部门承办,法制部门审核;办理行政申诉、行政处罚案件,由有关业务部门立案,调查作出处罚意见,法制部门签署意见后,再作出正式处罚决定;如需举行听证的由法制部门召集并主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由法制部门受理,业务部门承办;行政应诉案件由法制部门会同业务部门承办;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由有关业务部门承办,需要听证的由法制部门召集并主持。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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