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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司法局纪检组关于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攀枝花市司法局纪检组关于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攀司纪检〔2006〕1号)


市劳教所纪委、各区(县)司法局纪检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中纪委、省市纪委和省司法厅纪委关于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现就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主要途径,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围绕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中央的权威;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和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内容和措施,提高主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入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

  (一)认真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劳教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用严明的纪律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实施纲要》,认真学习《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作风、纪律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深化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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