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应急管理专家组名义开展工作形成的研讨意见、评审结果和论证结论等,由市政府应急办报送有关领导同志或送有关部门。
专家组工作情况以及有关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等,由市政府应急办视情运用。
第十条 专家组要严格依照专家组工作规则和年度计划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组织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健全内部监督自律制度。未经批准,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并对以下事项保密:
(一)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开展的有关涉密工作。
(二)市政府有关规定涉及的保密事项。
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安排专家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市政府应急办研究提出专家组年度工作安排建议和经费预算,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核拨。
第十三条 本工作规则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工作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市政府首批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
一、专家组组长
王运敏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兼矿山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民用爆器破材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工程爆破协会常务理事、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院长、教授级高工
二、专家组成员
(一) 自然灾害类
郑勇前 市地震局局长
汪晓宇 市气象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汪金煌 市水利局副局长
郭允山 322地质队高级工程师
徐光曙 市农委植保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二) 事故灾难类
项宏海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
徐修平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质检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