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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以应急管理专家组名义开展工作形成的研讨意见、评审结果和论证结论等,由市政府应急办报送有关领导同志或送有关部门。

  专家组工作情况以及有关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等,由市政府应急办视情运用。

  第十条 专家组要严格依照专家组工作规则和年度计划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组织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健全内部监督自律制度。未经批准,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并对以下事项保密:

  (一)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开展的有关涉密工作。

  (二)市政府有关规定涉及的保密事项。

  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安排专家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市政府应急办研究提出专家组年度工作安排建议和经费预算,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核拨。

  第十三条 本工作规则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工作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市政府首批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

  一、专家组组长

  王运敏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兼矿山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民用爆器破材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工程爆破协会常务理事、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院长、教授级高工

  二、专家组成员

  (一) 自然灾害类

  郑勇前  市地震局局长

  汪晓宇  市气象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汪金煌  市水利局副局长

  郭允山  322地质队高级工程师

  徐光曙  市农委植保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二) 事故灾难类

  项宏海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

  徐修平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质检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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