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从执法为民的高度,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人员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作为基础,以提高稽查处执法水平为抓手,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政治法制理论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多种形式加大对药品稽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执法氛围,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继续开展违法药品广告的专项治理,继续和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2007年在广告监管方面,进一步密切和工商、广电、新闻出版和宣传部门的密切配合,对违法药品广告,根据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查处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按照
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听、监测,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发现违法广告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形成监管合力,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广多媒体和数码监听监视技术,解决电视、广播、互联网上违法广告监听、监视、取证难的问题。
四、围绕药品“放心工程”建设,抓好药品稽查工作
在2006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完善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动衔接机制,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大案要案,加大打击力度。
1、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结合“两网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两网都要抓,两网都过硬”。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和农村药品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
2、按照《南昌市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办法》,进一步监督规范专科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使用的监管和监督性抽验工作。
3、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和储存条件的监督检查。
4、加强对药品“代销品种”和保健食品(特别是以食品冒充药品等)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药品违法广告发布率较多的药品品种,以及补肾壮阳、消肿止痛、降糖降脂、止咳平喘、镇静安神等类药品违法添加化学成分的监督性抽验力度。
5、加大对无证经营、邮售假药、回收药品等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在查处制假售假药窝点方面,继续加强和公安部门的合作,力争有新的突破。
6、充分利用先进的药品稽查装备,加强药品“快检”能力建设,提高办案工作的效率、质量以及技术含量,加强稽查工作的机动快速反应能力。
7、科学合理、周密的制订南昌市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实施计划以及相应的配套制度,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协调机制,发挥药品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