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及西博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杭交发〔2007〕178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国益路桥公司:
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即,“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即将来临,第九届西博会也将于10月20日至11月5日举行。为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系统在节日及西博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及西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安委〔2007〕19号)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现就做好系统节日及西博会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节庆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黄金周期间,城乡居民出游规模大,游客多,交通流量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打造“品质之城”、加快建设平安交通和促进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
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紧抓好国庆节及西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节前,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对“十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并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搞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及时制定防范措施;要严格按照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对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各类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工作,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扩大检查的覆盖面,尤其是容易被忽略的地方和一些死角,要组织人员认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扎实进行一次安全形势分析,真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要突出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二是要突出检查公路及水路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车站、码头、渡口等运输单位和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三是要突出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状况,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船)载客,严禁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船)。各单位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认真地督促整改,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实行事故隐患排查问责制。节日期间,各级行业管理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运输企业、渡口(码头)、车站、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港航管理部门除做好“十一”黄金周相关安全工作外,还应增加现场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把签证关,对超载船舶,一律不得放行,要从严执法,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巡逻检查,加大对各类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水上运输安全、便捷、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