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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实施纲要的通知


  “十一五”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发展重点建设14个项目。

  2.公用事业

  (1)提高城市公用设施服务水平和能力。城市供水、供气、供电量分别由2005年的5.5亿立方米、2719万立方米、67.69亿kwh提高到2010年的7.5亿立方米、2.8亿立方米、120亿kwh。

  (2)城市公用事业得到加强,通行效率提高。公交车辆由2005年的428台增加到2010年的600台,出租车根据城市发展也将进一步增加;港口货运能力逐年攀升,随着公共码头的建成、马钢新区的投产,到2010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59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7万TEU(标箱);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地下管网设施建设水平,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能力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十一五”公用事业发展重点建设14个项目。

  3.中介服务业

  (1)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需求,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建立涵盖社会各层次,有效连接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民、企业与企业间的新型社会构架。重点发展行业协会,规范发展律师、公证、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业;培育项目策划、财务顾问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及市场调查、资信服务等咨询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检验检测等经济鉴证类服务;探索发展会展业。

  (2)加强中介服务业的规划与指导,整合现有中介资源,积极培育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中介市场的媒介和引导作用,鼓励中介机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同时取得多种资质,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多项中介服务,鼓励发展内引外联的外向型中介机构,加速与国际惯例和国际市场接轨。

  (三)消费性服务业

  消费性服务业发展重点主要是休闲旅游业、现代商贸流通业和房地产业等领域。

  1.休闲旅游业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接待能力。到2010年底,全市拥有一定接待规模的国家A级旅游区突破15个,其中1个5A级旅游区或年接待100万人次景区,2-4个4A级景区,8-10个A-3A级景区,实现年接待国内外游客637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达到35.5亿元,年均增长24%,到“十一五”末旅游总收入占全市GDP的5%。加快建成休闲旅游基地和区域旅游目的地城市。

  (2)打造“一带五片区”旅游区。“一带”即沿江文化旅游带:重点建设三山风景区(翠螺山、荷包山、小九华山)、采石镇旅游区、锁溪河旅游风光带、南部入口环境区以及太白旅游区,突出李白诗歌文化、大江文化以及绝壁临江的自然风光和生态休闲旅游功能。“五片区”即中心城区旅游片区:重点建设高档星级酒店、大型休闲广场、城市公园、重要文化设施(博物馆、图书馆、大剧院、展览馆等)、体育场、商贸中心。城市东部旅游片区:重点是濮塘风景区的全面开发、马钢盆山度假村升级改造、花山商贸旅游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海兴生态农业与环保休闲旅游项目、相关生态农业项目。姑孰古城文化观光旅游区:重点建设护城河休闲开发、李白故居、高档酒店以及生态农业休闲度假村项目。青山文化旅游片区:重点综合开发青山风景区,其中包括扩建李白墓园、中华第一诗碑园、重建谢公祠、太白森林公园、青山农家乐休闲度假村、太白旅游商业街等项目。马桥水乡观光休闲旅游区:重点建设瓜果园艺园、芦苇迷宫、休闲农房和会议设施等农业生态休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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