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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排查化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突出矛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厉行问责。
  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基层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负总则,亲自抓;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各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奖惩办法,对排查化解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要表彰奖励;对走过场、搞敷衍推诿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以至于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切实加强人力和财力保障。
  各单位要把素质高、能力强、负责任、作风实的干部安排来作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的重要工作。同时,要投入必要的财力、物力用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措施得力,注重实效。
  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因案施策。要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及时化解存在的矛盾,防患于未燃。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食品卫生问题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单位,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之间及内部应当建立相互协调、高效得力的食品卫生投诉受理、查处与反馈工作机制。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主要通过“一项制度、八大措施”来保障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一项制度”既“卫生许可制度”,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和管理,严格把握准入门槛。“八大措施”就是量化分级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农残检测、抓卫生制度落实、培训从业人员、定期监测食品污染物、发布预防食物中毒预警和巡查监督八大措施。通过以上举措,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基本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附件1:
  食品卫生矛盾排查登记表


┌──────────┬───────┬──────┬───────────────┐
│责任单位      │       │登记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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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矛盾性质    │                              │
├──────────┼───────┬──────┬───────────────┤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               │
├──────────┼───────┴──────┼────────┬──────┤
│涉及机构      │              │涉及人数    │      │
├──────────┼──────────────┴────────┴──────┤
│重点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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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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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态发展预测:                                  │
│                                         │
├─────────────────────────────────────────┤
│责任单位拟采取措施:                               │
├──────────┬───────┬──────┬───────────────┤
│登记人签名     │       │审核领导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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