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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


  (四)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和完善“市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特别要加大财政在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和灾民救助制度。

  明确划分县乡财政收入范围。按照便于征管的原则,将适合乡镇征管的收入全部留给乡镇,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收入基数,充分调动乡镇加快发展、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合理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乡镇政府主要承担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经费,乡镇财政供给单位正常运转经费,以及乡镇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农村中小学人员和公用经费、乡镇卫生院补助经费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列入县级财政支出范围。对于财力确实难以保障基本支出需要的乡镇,县级财政对缺口部分要从体制上予以补助,建立乡镇财力与其承担的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乡镇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全部上收县级财政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发放。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制度,逐步探索建立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加大对县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县对乡镇转移支付规模要随县级财力增长而逐步增加,对政策性因素或自然灾害影响乡镇预算执行的,县级财政要在财力上予以补助,增强乡镇财政保障能力。规范专项补助。各级财政给基层的转移支付和补助要坚决落实到位,不能把基本支出缺口留给乡镇一级。

  建立对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积极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五)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多元化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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