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情民意互动制度。拓宽政情民意互动渠道,搭建形式多样的沟通平台,宣传政策,公布政情,沟通情况,畅通民意,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逐步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坚持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深化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一般应控制在3-4个以内。严格控制领导职数,乡镇领导职数一般控制在5-9名,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提倡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人兼。全面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推行政事分开,实行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大力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原乡镇事业站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收归乡镇政府承担,原乡镇事业站所受委托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原则上上划县直有关主管部门,也可保留在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综合设置精干高效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经营性服务单位实行市场化运作。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建立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乡镇不再保留和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由省重新核定控制数,实行总量控制。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把乡镇机构进人关,在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只减不增。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实行竞争(竞聘)上岗和“凡进必考”制度。关心爱护乡镇干部,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农村税费改革中市里实行的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安置政策,继续适用于此次改革试点。
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区划的合理调整。全市乡(镇)、村规模原则上定为:县城和中心集镇人口要达10万以上,其它乡镇人口原则上在5万人左右。村级人口规模原则上要达5千人左右。三个郊区乡镇要区别不同情况,加大改革力度,原则上具备了城市化条件的乡镇,要努力实现由乡镇向街道办事处体制的转化。当涂县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加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乡镇区划调整。要以姑孰、博望等有一定经济辐射能力的集镇为重点,扩大中心镇规模,其它乡镇的规模也要相应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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