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对外来青工麻疹疫苗接种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对工人入厂体检、饮食和公共卫生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新兵入伍体检、大学新生入学体检时,对未患过麻疹且未接种过麻疹疫苗或接种史不详者,接种一针麻疹疫苗。
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辖区接种单位的麻疹接种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工作组织不力、适龄儿童麻疹接种率不能达到95%以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情况严重或因工作不落实导致疫情暴发流行的,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督导方法:
1、适龄儿童麻疹接种率考核:查看在册的12~24月龄儿童麻疹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评价指标为95%以上;并随机抽查10名迁出儿童,进行电话调查,核实迁出情况是否属实。
2、现场快速评估:在每个接种单位所辖责任区域调查30名12~24月龄儿童(服务人口较少的接种单位可根据情况确定调查人数),查看其麻疹疫苗基础免疫接种情况,评价指标为95%以上。
附件:2007年深圳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二○○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
2007年深圳市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方案
一、目的、指标
(一)目的
减少易感人群的累积,迅速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阻断麻疹病毒传播,防止麻疹暴发流行,为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奠定基础。
(二)指标
麻疹疫苗接种率≥95%。
二、接种范围、对象和时间
(一)范围:全市。
(二)对象:
1、8月龄~17月龄的儿童,未接种过麻疹疫苗者或麻疹疫苗免疫史不祥者;
2、18月龄~4周岁的儿童,未接种2剂次麻疹疫苗接种或麻疹疫苗免疫史不祥者。
(三)时间:2007年4月份。
三、技术措施
(一)接种实施
1、疫苗种类:麻疹减毒活疫苗或含麻疹疫苗成份的联合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