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电力公司的通报
(豫政〔2007〕6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6年7月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省电力公司认真组织实施了全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省电力公司积极筹措资金,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保证了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和农村电网建设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于今年8月底提前4个月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解决了全省18.8万农户、74.8万人的用电问题,实现了电网最大限度延伸范围内的“户户通电”目标。为此,省政府决定对河南省电力公司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