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河南省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7〕9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农业厅等部门制定的《河南省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五日
河南省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
省政府纠风办、省信访局 二○○七年九月五日)
为贯彻农业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农经发〔2007〕1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办〔2007〕8号)精神,落实农村土地法律政策,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新时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我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本工作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法律政策的各项规定,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中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民集体土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通过专项治理,要妥善解决延包遗留问题,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到户率,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到实处;要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进一步遏制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加快土地承包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普遍建立信访、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解决纠纷的有效机制,切实提高基层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改进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