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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双灵固本散的紧急通知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双灵固本散的紧急通知
(洪食药监字[2007]52号)
各县(区)局、直属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关于同意注销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双灵固本散”批准文号的批复》(国食药监注[2007]253号),请你们立即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停止双灵固本散的销售和使用,按购进渠道退回,并将退回情况报市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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